协议书是社会生活,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那么,房代持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以下找法网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代持协议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在实践,北京高以指导意见的形式附条件地认可了这种房屋代持行为,但底线是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比如不能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
房代持的法律认定
因不动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一并审理的除外。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关联法条物权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所有权,或者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代持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配偶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配偶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方配偶与乙方系关系,甲方拥有物业一处,位于位置,现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该物业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地址;
1.1.2权面积米;
1.1.3该物业现权登记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权原系甲方所有,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权证编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关于物业权的约定
2.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
2.2甲方享有的该物业全部权,以乙方的名义代为持有。
2.3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备案合同不是本协议的变更或替代,双方的权利和义,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条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包括签订收取租金等。
3.2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物业对外出租出售。
第四条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生的房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3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4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配偶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配偶对该物业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配偶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第五条代持物业报酬
5.1.因乙方代持甲方物业,甲方承诺在该物业生实际价值时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具体报酬另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
6.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乙双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甲方配偶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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